人工作之目的,無非彼此交換所需,圖謀生,其次為求生存價值與意義。對工作態度,人各有異,有只求安穩者、有奉獻自我不覺疲者,但求盡善盡美;身為主官,當有識人之明,使職員從事所擅之事,凝聚士氣,一視同仁,無喜好偏惡,不擺高姿態,無上述條件者,實無任領導條件。
余有一夥伴非編制內者,可謂余入衙門來所見用心於工作最甚者,雖未具功名資格,每日卻加班最晚,無私協助科任同仁,專業度高且細心,假有功名,著實政府之幸也。惟性較暴躁,嫉惡如仇,於不公、不義之事往往反應太過,然而,怕事、推拖、爭功諉過、喜好偏惡明顯,此衙門不變生態;於百姓間的公司企業亦然。因同仁此性格,雖其專業得主官認可,但其喜形於色又易怒的個性,令同仁及主官有所芥蒂。
今夥伴對於一專案投入近四個月,期間找主官報告討論皆未得回應,眼見期限將至,主官仍不肯討論細看,反對另一同仁逐條討論協助,夥伴看在眼裡,終耐不住而暴怒,於是粗話、摔物件及踹門,余急安撫,與之於停車場長談約二小時,見情緒穩定後始離。余觀此事件,暗忖爾後有當主官之日,萬不可有喜好偏惡明顯,且定適時關心同仁,資訊要暢通,讓同仁彼此無芥蒂。吾國衙門讓人垢病,亦是長久息氣所養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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