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讀羅織經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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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不至大,無以驚人;案不及衆,功之匪顯。上以求安,下以邀寵,其冤固有,未可免也。

為滿足上位者安心的需求,製造冤錯假案,一方面可彰顯效忠,一方使上位安心,免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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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人於死,莫逾構其反也;誘人以服,非刑之無得焉。刑有術,罰尚變,無所不施,人皆授首矣。

刑罰是令人得以折服的終極手段,活用各式手段,無人不折服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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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之善惡,莫以文也,乃其焉;刑之本哉,非罰罪也,乃明罪焉。

來俊臣以為,刑罰的核心在於執行,以及如何讓人定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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察奸

奸不自招,忠不自辯;奸者禍國,忠者禍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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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榮

榮寵有初,鮮有終者;吉凶無常,智者少禍。榮寵非命,謀之而後善;吉凶擇人,愼之方消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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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權

權者,人莫離也。取之非易,守之尤艱;智不足弗得,謀有失竟患,死生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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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人

人之情多,世之俗多,豈可信乎?子曰:「巧言、令色、足恭,左丘明恥之,丘亦恥之。」恥其匿怨而友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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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幾年因工作忙碌,復有家室,平時難有閒暇時光靜下讀書;適逢youtube興,眾多直播主於網上談天說地。其中有一直播主以吸睛標題:中國千年第一禁書「羅織經」。羅織經係唐代武周時期酷吏來俊臣所著。來俊臣,雍州萬年(今陝西西安)人,唐代武周時期最著名的酷吏。歷任侍御史、左御史中丞。喜酷刑,擅逼供。在任期間,前後所破千餘家,冤死者眾。萬歲通天元年(696年),遷升洛陽令、司農少卿。萬歲通天二年,伏誅。(引自:郭灿金著,來俊臣,酷吏的末日     〉,《各界》2012 7期:http://www.cqvip.com/qk/80802x/20127/42748577.html

全書可謂來俊內一生官場鬥爭、陷害忠良的心法。常言道,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無。惡人不須學此術,天性之惡,自會習性相吸,成群結黨,阿諛奉承,排除異己;反之善人即觀此書亦無以盡得之術,良心使然。然而,余等仍可觀其書,知惡人如何使權術,時自我警愓。綜觀全書目次,包括閲人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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